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關于北斗衛星導航系統推廣應用的若干意見
國測辦發〔2014〕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局所屬各單位,局機關各司(室):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軍民融合發展的重大戰略決策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地理信息產業發展的意見》與《國家衛星導航產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切實發揮測繪地理信息部門的優勢,履行監管與服務職責,加快北斗衛星導航系統(以下簡稱“北斗”)在民用領域的推廣應用和產業化發展,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提出以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北斗”推廣應用的重要意義
(一)“北斗”是我國自主研制的衛星導航定位系統,是服務經濟建設、社會發展和公共安全的重要空間基礎設施。“北斗”填補了我國在衛星導航定位領域的空白,是我國測繪地理信息基礎設施的重要組成部分,對推進地理國情監測、數字城市建設和“天地圖”建設將帶來新的活力,對促進我國測繪地理信息的發展、帶動“走出去”戰略的實施、加快測繪強國建設意義重大。
(二)大力推動“北斗”規模化應用,對于推動科學技術創新、促進產業結構調整、提高社會生產效率、改善人民生活質量、提升國家核心競爭力、維護國家安全等具有重要的作用。
(三)“北斗”開啟了我國導航與位置服務產業的新紀元,將進一步推動我國地理信息產業的發展。基于“北斗”的公眾應用激增,政府公共事務管理、城市管理以及軍事、應急救援等政務應用也在大幅增長,“北斗”產業化呈現出廣闊發展空間。為進一步推動我國自主知識產權的衛星導航系統應用,需要強化政府對自主“北斗”導航與定位產品和位置服務的政府扶持、市場培育和應用推廣,在維護國家安全的前提下,積極推進“北斗”的廣泛應用,促進地理信息產業的發展。
二、著力加強“北斗”推廣應用的統籌協調
(四)充分發揮測繪地理信息部門的作用。“北斗”是我國地理信息產業的重要支撐。在推動“北斗”產業化過程中,各級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在市場準入、安全監管、產品認證和質量檢測等方面擔負著重要職責。各地測繪地理信息部門要在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的統一指導和部署下,認真履行職責,在推動“北斗”應用產業化中發揮好行業主管部門的作用。
(五)建立“北斗”推廣應用統籌機制。在“北斗”地面基礎設施建設、科技創新等方面,測繪地理信息部門具備獨特優勢,要積極主動與發展改革、財政、科技等部門溝通協調,發揮中央、地方和其他社會組織的優勢,統籌規劃衛星導航基礎設施的建設和應用,加強科技創新,大力促進“北斗”產業化應用。同時,要加強位置服務的數據安全監管,健全市場監督管理機制。
三、著力加快“北斗”地面基礎設施建設
(六)加強“北斗”地基增強系統建設。加快推進現有國家衛星導航連續運行基準站網絡改造,實現對“北斗”的兼容。統籌指導各地開展“北斗”地基增強系統建設,統一部署,分步實施,全面推進“北斗”地基增強系統建設。加快推進現代測繪基準的廣泛使用,為用戶提供更高精度的“北斗”導航與定位服務。
(七)全面提升位置數據綜合服務平臺建設水平。充分利用“天地圖”等優勢資源,加快現代大地基準建設,推進位置服務體系建設。綜合地圖與地理信息、遙感數據信息、交通信息、氣象信息、環境信息等信息資源,采用云計算等技術,為各類用戶提供綜合性的位置數據綜合服務。
四、著力加強“北斗”應用科技創新
(八)加強“北斗”應用創新能力建設。整合現有行業科技資源,推動面向行業應用的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企業研發中心等創新平臺建設,支持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建立產、學、研、用相結合的“北斗”應用技術創新體系,開展多領域、跨學科科技攻關和技術研發,積極支持基于位置的大數據及物聯網科技創新和應用服務,增強關鍵技術和共性技術持續攻關能力。
(九)突破“北斗”應用關鍵技術。開展基于“北斗”的實時動態高精度定位技術研究,研制多功能的精密單點定位軟件系統,研究基于“北斗”的單基準站差分、多基準站局部區域差分和廣域差分技術,提高定位結果的可靠性與精度。加強星載北斗接收機及星載多模接收機的研制,促進“北斗”在衛星測繪領域的應用。開展“北斗”相兼容多系統聯合應用技術及“北斗”在各行業應用的獨立支撐技術研究。加快推進高精度高動態時空基準信息應用服務、室內外無縫銜接定位服務和智能位置服務等應用技術創新,拓展“北斗”應用的深度和廣度。
(十)加強“北斗”應用標準體系建設。將“北斗”應用標準體系建設納入測繪地理信息標準化建設規劃,研究建立“北斗”應用標準體系框架。以測繪地理信息基準建設、數據采集與加工處理、導航定位與位置服務、應急保障服務等方面為重點,著力推進行業應用急需、共性和基礎性標準的制修訂,促進“北斗”在測繪地理信息領域的推廣應用。促進“北斗”應用標準的軍民通用化和國際化。加強“北斗”應用標準體系的宣貫工作。
五、著力支持“北斗”相關企業發展
(十一)充分發揮行業協會作用。中國衛星導航定位協會要發揮好引導、協調、服務作用,積極推動“北斗”社會化應用、科技創新、教育培訓和行業自律,要定期發布“北斗”白皮書,引導社會應用“北斗”,促進“北斗”產業發展。
(十二)引導企業集聚發展。國家和地方的地理信息科技產業園要通過稅收、金融、股權激勵、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等方面的優惠政策,吸引更多“北斗”相關企業入駐,充分發揮地理信息產業園的集聚作用。
(十三)大力支持企業“走出去”。鼓勵有條件的企事業單位在境外合作建立“北斗”衛星導航研發中心和營銷服務網絡,大力開拓國際市場。利用與聯合國合作的“中國及其他發展中國家地理信息管理能力開發”項目平臺,開展衛星導航領域的國際合作,鼓勵國外企業開發利用北斗系統。
(十四)支持企業申報“北斗”產業化示范項目。組織有條件的衛星導航企業,積極申報發展改革委和財政部支持的國家衛星及應用產業發展項目。與相關部門合作,共同設立“北斗”測繪地理信息應用示范項目。
六、著力推動“北斗”行業應用
(十五)加強“北斗”在測繪地理信息行業的應用。在重大工程、重點計劃、重要領域積極研究推進使用“北斗”。在工程測繪、不動產測繪、環境監測等工程中,積極研究推進使用“北斗”。要將實時動態空間基準——“國家現代測繪基準體系基礎設施”作為重大工程,加快利用“北斗”升級改造并推廣應用。
(十六)促進“北斗”在其他重點行業的應用。通過提供技術支持、共同開發應用系統等多種方式,與公共安全、交通運輸、防災減災、農林水利、氣象、國土資源、環境保護、公安警務等部門積極合作,大力推進“北斗”產品和服務在這些行業及領域的規模化應用。
七、著力優化“北斗”應用市場環境
(十七)加強位置服務的安全監管。在《測繪管理工作國家秘密范圍的規定》等保密政策修訂過程中,加強導航與位置服務相關數據保密范疇的研究,科學確定基于“北斗”的測繪地理信息成果安全保密的內容。協調、聯合有關部門,制定“北斗”導航與位置服務的數據安全管理制度,加強對導航與位置服務平臺及用戶位置上報行為的監管,在發揮“北斗”定位精度優勢的同時保障國家安全和利益。嚴格執行地理信息保密管理各項制度,切實為“北斗”產業化應用提供安全有序的市場環境。
(十八)加強“北斗”導航與定位服務產品質量檢測與監管。積極推進相關部門合作建立“北斗”導航與位置服務產品質量檢測工作機制,切實加強對“北斗”導航與位置服務軟硬件產品的質量檢測和監督管理。開展基于“北斗”的測繪裝備測試定型及產品認證工作,促進自主創新成果轉化。建立權威地圖導航定位產品質量綜合測評體系,以《車載導航電子地圖產品規范》和《導航電子地圖檢測規范》為基礎,進一步強化地圖導航產品的檢驗測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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